金湖县吕良镇吕良小区二期地块位于金湖县人民路东侧、为民路北侧,总占地面积约95231m2/142.85亩。历史上最初为农田,农田主要耕作方式为稻麦轮作,土地为村集体土地;
该地块用途拟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为防控场地退役后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危害到对重新开发利用后人体的健康,金湖县吕良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瑞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于2021年12月30日,在地块内共布设52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采集52个土壤快筛样品,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疑似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铅、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结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住宅用地的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